北京精瑞人居发展基金会是从事科技公益事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制定如下志愿者管理制度,规范志愿者参与我会各项工作的相关内容。
一、志愿者的构成
基金会志愿者由热心于该组织所从事的社会公益事业活动的各界人士担任,不领取基金会报酬。
二、志愿者工作内容
1.志愿者接受基金会的邀请,参与精瑞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
2.志愿者参与基金会开展的精瑞科学技术奖、精瑞成长计划及其它公益活动的事务性或会务工作。
3.志愿者为基金会组织的学术交流或科学普及等活动进行讲座、报告等。
三、志愿者权益
志愿者享有平等的参与机会,不受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的限制。志愿者有权拒绝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规范的任务。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意外伤害,机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障。
志愿者在志愿活动期间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志愿者有权对基金会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志愿者评价与激励
志愿者评价主要包括参与态度、积极性、责任心、公益愿景一致性等方面。
基金会通过对参与工作和活动的志愿者上述评价内容的评估,对表现良好或优异的志愿者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如荣誉表彰、颁发奖金等。
五、志愿者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时需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①服从基金会的领导,听从基金会的工作安排。
②无条件接受约定的工作分工内容,完成既定工作任务,特殊情况应向管理部门提出。
③工作期间,妥善保管好基金会所属的各类物品,不得损坏,丢弃,据为己有。活动结束后统一交还给基金会。
④工作期间,注意个人形象,维护北京精瑞人居发展基金会和志愿者形象。
⑤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精瑞人居发展基金会的其他相关规定。
六、本制度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北京精瑞人居发展基金会
2013年8月1日